文/何勇海
不少消费者说,买房时在售楼处看样板间觉得挺好,但实际交房后在空间感方面却差好多。为了探究样板间的“奥秘”,上海市消保委暗访该市部分新盘的售楼处,发现这些样板间的家具很多可能都是“缩小版”。2月15日,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,楼盘样板间家具或多为“缩小版”,甚至有床长仅1.63米。(2月15日澎湃新闻)
样板间家具多为“缩小版”,这是许多购房者早就有的感受。有业内人士曾介绍,那些“缩小版”家具被戏称为“道具”,其使命就是让房间看起来大、空间功能齐全,这种操作在业内并非秘密;但几乎很难有开发商会在样板间标明所用家具为“缩小版”——样板间是楼盘的脸面,其真假好坏直接影响商品房的销售,谁会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”?
虽然大部分购房者会带着谨慎和审视的眼光去看样板间,不会在“缩小版”家具衬托下,误认为房屋空间更大,但不排除部分没经验的购房者会被这个“公开的秘密”欺骗。无论购房者是否清楚,开发商使用“缩小版”家具陈设样板间,且不明示,都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说隐瞒真实信息的嫌疑,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。有法律人士认为,此举在法律上甚至有欺诈倾向。
引人深思的是,样板间是房地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产物,使用“缩小版”家具的现象已存在许多年,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何以成为“正常的存在”?这些年有声音指出,基于房地产是许多地方的支柱产业,不少地方政策、地方监管部门对开发商似乎太宽容。商品房要卖出去才能成为支柱产业,于是预售制度长期不动摇,开发商耍起各种“小聪明”,频打监管“擦边球”。藏在样板间的“猫腻”,包括采用“迷你家具”、薄款墙体,制造假景迷惑等,让很多购房者收房后觉得严重“货不对版”。
我国从毛坯交付时代迈向全装修时代已有几年,如今到了揭开并治理楼盘“样板间骗局”之时。样板间是开发商对商品房的一种包装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商品包装严禁弄虚作假,严禁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,不得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,玩包装“花活”可能触犯法律。样板间不仅可视为对商品房的包装,也是购房者买房的参照实例,岂可任由“样板间骗局”横行?
对于样板间的设置应有规范性、强制性要求以及严格监管,不能仅靠消协点名。在全装修时代,样板间不宜仅是展示样板,还必须是交付样板,陈设的家具应是正常大小,墙体应是正常厚度,装修装饰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,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,与项目实际交房状况保持一致。总之不能有任何“伪装”,而监管应有一套严格的防“伪装”策略。
来源:羊城晚报
作者:何勇海
编辑:甘伟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