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网网友投诉帖:
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黄怡萍 长沙报道
“万万没想到,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旗下的装饰公司不仅假货横行、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,还把我67岁的老伴打伤了。”近日,长沙市民宋先生向红网投诉,称自己和家人选择了东易日盛旗下的装饰品牌——湖南速美超级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为“湖南速美超级家”)为新房装修,原来以为会省心省力,没想到装修过程中问题频发,并无故停工,67岁的老伴还被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打伤入院。
如今,67岁的老伴仍因受伤卧病在床,湖南速美超级家装饰却迟迟没有就“装修合同解除”“医药费赔付”等给出24848威尼斯的解决方案。宋先生说,自己和家人在气愤的同时,也倍感失望,无奈之下只得选择维权。
新家装修问题频发
67岁长沙市民维权被打伤
2017年7月31日,宋先生与湖南速美超级家装饰签订装修合同。“当时我看中的就是它是东易日盛的子品牌,相信一个上市企业的品质。”宋先生告诉记者,合同约定他家的装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执行,工作人员承诺施工材料有保证,施工工艺很细致。
“结果,在装修过程中,我们陆续发现湖南速美超级家使用假冒伪劣产品、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,要求他们一一整改。”宋先生提供了与该公司在9月签订的继续履行合同承诺书。承诺书上显示,湖南速美超级家承诺进行整改,并对使用材料的品牌进行了约定。
然而,到了12月,宋先生家的工程量尚未完成50%。12月21日,装修工人罢工,整个新家装修就此停顿。
12月22日,70岁的宋先生和老伴一起来到湖南速美超级家进行交涉。根据手机拍摄的监控视频,在交涉过程中,该公司的一名女员工与宋先生发生肢体冲突,结果67岁的老伴被打伤,随后,宋先生选择了报警,并将老伴送往医院急救。。
“不敢相信,速美超级家会如此对待消费者。”宋先生说,时至今日,湖南速美超级家都没有进行道歉、赔偿,负责人甚至都不露面。
负责人未露面
总部、加盟商疑“互踢皮球”
12月27日,记者来到湖南速美超级家,发现该公司在多个显目位置标有“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”“东易日盛出品”等字样。工作人员介绍,湖南速美超级家是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旗下装饰品牌。
在得知记者来意后,工作人员告知只有总经理可以负责回应,但“多番寻找,总经理仍不在”,而在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则拒绝露面。当记者追问是否有售后部门跟进解决时,该工作人员表示“我们公司并没有专门的售后”。
通过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的官方客服电话,记者获悉,湖南速美超级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其加盟商。“这个公司的加盟资格好像已经过期。”客服人员称,加盟和直营有区别,无法享受完善售后。
一边是东易日盛否认湖南速美超级家的加盟资格,另一边是湖南速美超级家极力宣传自己是东易日盛24848威尼斯的旗下品牌。然而,湖南速美超级家的工作人员透露,就在冲突发生之后,“东易日盛刚刚派了管理人员过来调查,怎么一下就说我们不是正规加盟商了”。
“东易日盛、速美超级家简直就是‘互相踢皮球’,受伤的只是我们消费者。”宋先生认为,东易日盛在本次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截至发稿时,湖南速美超级家仍未就此事做出回应。
律师建议
装修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七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,应当支付医疗费、治疗期间的护理费、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,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、生活补助费、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红网联动律师、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表示,顾客在商家消费接受服务时,其人身权利应当受到保护,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。顾客宋先生在与装修公司工作人员理论时发生冲突并受伤,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装修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尹兰英律师建议,在面对加盟商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时,消费者应当要注意搜集保存两类证据,一类是证明消费者与加盟商关系的证据,如消费小票、发票、储值卡、会员卡等;一类是证明品牌商和加盟商关系的证据,如加盟连锁店使用品牌商的标志、店铺形象、广告等。在品牌商推脱责任的情况下,消费者可以首先寻求消协的帮助,在该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搜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司法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来源:红网
作者:黄怡萍
编辑:甘伟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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